根据合肥市科技局《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合肥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及《合肥市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办法》(见附件1),现将我校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指南情况
根据2023年度基金项目指南建议征集情况,经专家遴选、局长办公会研究,确定80项为申报项目指南,具体项目名称见《2023年度合肥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指南》(附件2)。项目申报人应当按照附件2所列的项目名称、研究目标、主要研究内容,结合研究实际自主申报。市科技局将按程序确定50余个项目进行资助立项。
二、项目评价导向
重点支持预期成果转化价值大、有首创性的产品和应用场景,承诺在规定期限内将预期成果转化为新成立企业的项目。出题单位、依托单位、合作单位的资助额度将作为立项评审的重要参考指标。
三、项目资助额度
预期成果有产品的项目资助20万元,预期成果有专利的项目资助10万元。
四、项目申报条件
1.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
2.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和科研信用,有承担应用基础研究的经历,必须是项目的实际负责人;
3.同一年度每位项目申请人原则上只能申报1项本基金项目。
五、联合申报协议
由两个及以上单位合作申报的项目,依托单位应与各合作单位签订协议,明晰各方研究任务分工、各方资金分配额度,项目实施形成的知识产权归属等。联合申报协议需通过校“信息门户-科研系统”提交纵向用章申请,审核通过后下载打印《纵向科研项目合同(协议)审批表》,连同申报协议等到学术会议中心一楼科技服务大厅办理用章事宜,学校将留存一份申报材料。
六、注意事项
1.申报书中的项目名称、研究目标和主要研究内容应与申报指南中保持一致;
2.项目起止时间:建议填写2023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两年期);
3.项目考核指标页无需填写;
4.出题单位无资助金额,建议联系合作单位并为本项目出配套经费;
5.有单位资助研究的项目,出资单位应于公示期结束前(2023年1月1日至公示期结束前)将出资经费一次性转入项目负责人所在的依托单位,逾期未转账的不予立项,空缺名额按照集体决策顺序依次递补。
七、材料报送
申请人将项目申报书(含附件,双面打印,模板见附件3)一式3份交至所在学院审核,学院连同项目申报推荐函(见附件4)签字盖章后于2023年4月26日17时前交至学术活动中心一楼科技服务大厅,同时申报书及项目推荐函的电子版打包后发至邮箱kyyzrb@hfut.edu.cn(邮件主题为:2023年市自然科学基金申报+学院)。
八、联系电话
合肥市科技局:李陈齐 63538656
科研院科研基地建设办公室(自然科学类项目):62901951(吴老师),62901115(赵老师)
附件:
附件1:(合科〔2022〕149号)关于印发《合肥市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docx
附件2:2023年度合肥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指南.xlsx
科研院科研基地建设办公室
2023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