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第二届UG环球360官方网站 “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2016-07-23

关于举办第二届UG环球360官方网站

“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各系、所、班级,各位同学: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和《关于举办第二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暨第二届安徽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选拔赛的通知》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现决定举办第二届UG环球360官方网站“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搏击互联网+创新创业大潮  共筑经世济人梦想

二、大赛目的与任务

以大赛为抓手,进一步宣传贯彻国家创新驱动战略和“互联网+”发展战略,深化高等教育综合改革,推动学科专业内涵创新发展,把创新创业教育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中,切实提高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进一步激发大学生的创造力,培养造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生力军,引导师生主动服务经济和社会发展,推动赛事成果转化和产学研紧密结合,促进“互联网+”新业态形成,服务经济提质增效升级;以创新引领创业、创业带动就业,推动我院毕业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

三、组织机构

大赛设立组织委员会(简称组委会)、专家委员会和组委会办公室。

1、组委会

主任委员  : 吴华清

副主任委员 : 刘 峰   张先锋  晋盛武  胡晓浩

委     员: 朱卫东  张本照  万伦来  庄德林  陶爱萍  黄顺武

            刘 晴   汪文隽  许红梅  徐 旭   田维华  李 影

            汤汇道  但泱泱

2、专家委员会

主任委员  : 朱卫东

委     员: 吴华清  刘 峰   张先锋  晋盛武  张本照  万伦来

         庄德林  陶爱萍  黄顺武  刘 晴   汪文隽

3、组委会办公室

主     任: 汤汇道

副 主 任  : 李 影   但泱泱

成     员: 张 玺   曹甜甜  雷 磊

四、参赛项目要求

参赛项目要求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基于互联网的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参赛项目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互联网+”制造业,包括智能硬件、先进制造、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3.“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数字娱乐、企业服务等;

4.“互联网+”商务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旅游户外、房产家居、高效物流等;

5.“互联网+”公共服务,包括教育文化、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6.“互联网+”公益创业,以社会价值为导向的非盈利性创业。

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五、参赛对象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及已获投资情况,大赛分为创意组、初创组和成长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1.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但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2.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3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1年6月10日之后毕业)。

3.成长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3年3月1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3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含2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1年6月10日之后毕业)。

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可借用他人项目参赛。

已获首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得报名参赛;已获首届安徽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奖励的项目,可以申请参赛,成绩参加各组排名,可作为推荐国家总决赛项目后备项目(如不能获得比上一届更高级别的奖励,本届将不再重复奖励,可授予同级别奖励的提名奖)。

六、赛程安排

1.大赛报名阶段(2016年3月25日-8月20日):参赛团队可通过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org.cn)、大赛APP(名称为“大创空间”)或大赛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大学生创业服务网”)任一方式进行报名。各系应及时将参赛报名情况上报组委会办公室汇总。

2.大赛时间:校园赛(2016年8月1日-8月20日);安徽省总决赛(2016年8月21日-9月15日);全国总决赛(2015年9月15日后)。

3.大赛设奖:(1)所有代表学院参加校级及以上级别比赛的项目将均给予一定奖励。根据各项目参加校级及以上层次比赛的获奖情况,至少取前6名评选出特、一、二及三等奖各若干项。(2)除院级基本奖励(具体内容待定)外,根据最终获奖层次,参照教育部、安徽省及学校相关文件通知精神,学院将另外给予获奖项目师生相应的配套奖励。具体奖励办法另定。

七、政策支持和奖励

1.政策支持

获得学校金、银、铜奖三个等级的学生团队,学校分别给予相应创新学分认可,并在保研、评优工作中给予倾斜。

在安徽省总决赛中获得金、银奖、铜奖的指导教师和团队项目,按照合肥工业大学教学成果奖的评审程序,由学院组织、指导教师牵头申报,经评委会评审后可对应授予合肥工业大学教学成果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不占学院当年申报名额。

在全国总决赛中获得金、银奖的指导教师和团队项目,按照安徽省省级教学成果奖的评审程序,由学校组织、指导教师牵头申报,经评委会评审后可对应授予安徽省教学成果一等奖、二等奖,不占学校当年申报名额。

2.奖励

在全国、全省和校级比赛中获得金、银、铜奖的团队项目组,指导教师和组织项目参赛单位,将分别给予重奖。具体奖励办法另定。

八、有关要求

1.各系、所要积极挖掘自身优势和现有资源,广泛了解在校生和近5年毕业生的发展近况和创新创业意向或现状,认真组织动员学生组队参赛,切实做好指导工作,为在校生和毕业生参与竞赛提供必要的条件支持。同时,坚持以赛促学、以赛促练,积极推进学生创新创业训练和实践,不断提高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水平,推动形成“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新局面。

2.各系为本届大赛具体组织、落实单位,推荐参赛项目数为2-3项。鼓励以我院各专业学生为主,组建跨专业、跨学科创新创业团队。

3.其他大赛有关事宜,可与大赛组委会办公室联系。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汤汇道   电话: 13965068271    邮箱: tanghuidao@sina.com

但泱泱   电话: 13625515338    邮箱: danyy@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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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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